【资料图】
【2023第二批次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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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8月25日,欢迎社会各界对拟发放对象的资格条件予以监督。
再次温馨提醒:为确保您能如期收到补贴,请务必确认个人社保卡及其金融功能处于激活状态(需赴本人社保卡左上角显示发卡银行任意网点办理),并勿随意更换社保卡。社保卡金融功能未激活、社保卡更换未报备等原因将直接导致无法完成相关补贴发放。联系电话:0513—82102677。
【2023第一批次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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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条件:
2022年1月1日以来,首次来我区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,并在海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全日制大专毕业生或高级技能人才(持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),可享受500元/月的生活津贴,最长不超过3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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