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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田不种粮食却种草皮、每次收割草皮都要铲走土层、有的地方在整改地块上擅自复种草皮……《经济参考报》记者近日调查发现,虽然有关部委明确提出,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不得种植草皮,但部分地方“农田种草”现象仍屡禁难止,其背后存在种草效益远超种粮、农田灌溉存在短板、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等多方面原因。基层建议加大对“农田种草”问题整治和政策宣传力度,遏制“农田种草”等损害耕地行为。(7月4日《经济参考报》)
众所周知,耕地是粮食生产的“命根子”,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。针对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草皮的问题,尽管不少地方近年来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,但依然未能完全遏制住“农田种草”现象,一些地方还陷入了“整改-反弹-再整改”的循环。原因何在?从表面看,粮草价格存在“剪刀差”,所谓“一亩草”收益相当于“十亩粮”,利益驱使一些地方的村民把土地流转出去或改种草皮。而从深层次来看,农田水利设施缺少管护,导致一些水田种粮不成,加之未实现常态化监管,“农田种草”才随之滋生。
那么,如何才能扭转不利局面,有效整治“农田种草”?又如何不断夯实耕地保护的根基呢?笔者认为,一靠守,二靠养,两者不可偏废。
所谓守,就是要守牢耕地保护红线,筑牢粮食生产的基底。自然资源部、农业农村部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在2021年11月印发的《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》规定,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、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,不得在一般耕地上挖湖造景、种植草皮。因此,要依法依规推进整治行动,有序稳妥持续地推动问题整改。一方面,对苗头问题要抓早抓小,杜绝执法时松时紧,切不可对反弹回潮漠然处之。另一方面,要补足农田水利设施欠账,探索建立相关项目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,为农业生产降本增效打好基础。
所谓养,就是提升粮食生产的收益,平衡好农民增收和耕地保护之间的关系。针对我国人均耕地少、高质量耕地少、可挖潜耕地资源少的耕地资源“三少”问题,亟须加快耕地保护科技创新,让每一寸耕地都成为丰收的沃土。要积极推进生产方式的革新,探索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套种或者立体种养模式,激活农村资源要素活力,增添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。(杨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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