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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新经纬6月30日电 30日,江苏证监局网站发布《关于对贵山私募基金管理(苏州)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》。
截图来源:江苏证监局网站
江苏证监局表示,对贵山私募基金管理(苏州)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,发现公司存在以下行为:
一、公司管理的部分私募基金未按照合同约定,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,违反了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05号,以下简称《暂行办法》)第二十四条规定。
二、公司未妥善保存部分私募基金投资决策、交易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的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,违反了《暂行办法》第二十六条规定。
江苏证监局表示,根据《暂行办法》第三十三条规定,江苏证监局决定对贵山私募基金管理(苏州)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。
天眼查APP显示,贵山私募基金管理(苏州)有限公司(曾用名:苏州贵山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),成立于2014年,位于江苏省苏州市,是一家以从事资本市场服务为主的企业。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,超过了34%的江苏省同行,实缴资本200万人民币。经营范围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。(中新经纬APP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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