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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:企业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

2023-02-06 16:07:31 来源:互联网


(资料图)

武汉市政府网站2月6日消息,武汉市人民政府印发《关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》。其中提出,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。全面执行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。2023年,继续对购置符合规定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。落实制造业企业缓缴税费政策,自2022年9月1日起,对已享受延缓缴纳税费50%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%的制造业小微企业,在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。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。延长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的补缴期限,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、失业保险费、工伤保险费阶段性缓缴政策到期后,允许参保单位在2023年12月31日前采取分期或者逐月等方式予以补缴,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。

关键词: 期限届满 小微企业 车辆购置税 失业保险